臺南市在清代為臺灣府所在,雍正元年(1729)始築木柵為城,並設7個木造城門,分別為大東門、大南門、大北門、大西門、小東門、小南門、小北門,之後又在木柵外種植莿竹、並在小南門及小北門上設置大砲以為防禦。乾隆元年(1736)將木造城門改成石造城樓,乾隆40年(1775)在西面加築小西門,乾隆53年(1788)因民亂頻起,將木柵改為土城,道光15年(1835)又築外郭、並植莿竹以為防護。至日治時期,日人為了實施市區改正,而將大部份城牆與城門拆毀,僅餘大南門、大東門、小西門保存下來。
明信片上有說明文字「昔日為了防禦匪賊入侵所設城址的著名殘蹟,各出入要所都有設置這樣的城牆」。
大南門又稱寧南門,上有重簷歇山兩層城樓,城門外有半月形的外郭,今日所見大南門為民國88年(1999)重建,為第三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