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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臺灣縣羅漢門(今高雄縣旗山、內門)地處山區,正當臺灣縣與鳳山縣交界的三不管地帶,致有綽號「羅漢腳」的游民成群結黨,聚集賭蕩、鼠竊狗偷,以及移屍圖累,強行索詐、侵擾庄民,為害鄉里。官府雖先後示禁在案,仍是弊害叢生。乾隆四十四年(1779)臺灣知縣謝洪光奉臺灣府知府萬綿前命令,給示勒石以重申嚴禁游民惡習。至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上述惡習依然存在,蕃薯寮街(今高雄旗山鎮)士紳、商號乃重刻此示禁碑文。該碑現存高雄縣旗山鎮天后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