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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五年(1866)臺灣府設局興工,疏濬清理府城溝渠,並修城洞、造橋樑、創坦途,至同治六年(1867)竣工,乃立碑紀事,並紀錄捐款官紳、士民、商號與金額。由此碑可知,清代時期對於排水設施的維護已相當重視。今碑存立赤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