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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蘭廳(今宜蘭縣)於清嘉慶十五年(1810)始以竹為城,共有東、西、南、北四城門,四門各以八卦方位命名,分別為「震平門」、「兌安門」、「離順門」、「坎興門」。同治七年(1868)通判丁承禧重修,今日所留存的「兌安門」、「坎興門」門額即是該次重修的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