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鳳山縣城原設於興隆庄(今高雄市左營),後因乾隆五十一年(1786)林爽文事件中南部莊大田響應,縣城被攻破,官民死傷甚多;乾隆五十三年(1788)事平後,官民協議移建新城於下陂頭街(今鳳山市),成為鳳山縣新城。
新縣城初建時採環植莿竹、編棘為籬的竹城型態。嘉慶九年(1804)知縣吳兆麟倡建四門,分為四座。大東曰朝陽,小東曰「同儀」,亦曰「東便」,西曰「景華」,南曰「安化」,北曰「平朔」,其外門曰「郡南第一關」。日據時期,城垣遭拆毀,僅保存東便門以及存立於曹公祠碑林的「東門」門額,為鳳山縣城的城池設施留下歷史見證。
東便門係清道光十八年(1838)鳳山縣知縣曹瑾增建鳳山縣六座城樓之一,位於東南方向,即小東門,其門額曰「東便門」。東便門是鳳山縣城僅存的城門,基座尚稱穩固,前有東福橋橫跨鳳山溪,橋與城門仍為通道,行人絡繹,頗富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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