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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鳳山縣治在興隆里(今高雄市左營區),康熙六十一年(1722)始築土城,其後屢經修建。道光五年(1825)重建舊城,由臺灣知府方傳穟、鳳山縣知縣杜紹祈督建,並請仕紳黃化鯉等人總理重建及募款事宜。重建後之的四座城門,東曰「鳳儀」、西曰「奠海」、「啟文」、北曰「拱辰」,現僅存東、南、北三座城門,以及數段城垣殘蹟。
此為鳳山舊城東門及護城濠,猶存古意。東門的內門額題「東門」,外門額題「鳳儀」;鳳凰來儀,係祥瑞的象徵,鳳鳴朝陽,喻意高才逢時,故東門又稱「鳳儀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