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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修正發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 法」,指定106種既有化學物質應於2或3年內完成 標準登錄資料之提交,並要求所有化學物質登錄人年度申報數量級距等規範。

中文題名
修正發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 法」,指定106種既有化學物質應於2或3年內完成 標準登錄資料之提交,並要求所有化學物質登錄人年度申報數量級距等規範。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行政院環保署
日期
2020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市
來源
環保署108年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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