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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教育部修正《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加集訓或比賽致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

中文題名
教育部修正《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加集訓或比賽致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中華民國教育部
日期
2020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市
來源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1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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