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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特殊教育學校及高中職特教班經費作業原則》第2點、第4點、第5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教班經費作業原則》,自公告日生效。

中文題名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特殊教育學校及高中職特教班經費作業原則》第2點、第4點、第5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教班經費作業原則》,自公告日生效。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中華民國教育部
日期
2020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市
來源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1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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