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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配合行政訴訟法之「三級二審」新制,修正廢棄物清理法 第 71 條及第 77 條條文,並自 101 年 9 月 6 日起施行,將假扣押審議權責,移至行政法院受理。

中文題名
配合行政訴訟法之「三級二審」新制,修正廢棄物清理法 第 71 條及第 77 條條文,並自 101 年 9 月 6 日起施行,將假扣押審議權責,移至行政法院受理。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日期
20130130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來源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歷年大事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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