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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公告修正「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第1項、第3項、第7項及第2項附圖2,明定生質塑膠應自99年3月1日起標示回收標誌及材質辨識碼。

中文題名
公告修正「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第1項、第3項、第7項及第2項附圖2,明定生質塑膠應自99年3月1日起標示回收標誌及材質辨識碼。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日期
20110124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來源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歷年大事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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