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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曾遭治安機關不當羈押的南竿鄉民曹常來,金門地方法院判賠292萬元,創下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賠償本縣首例。

中文題名
曾遭治安機關不當羈押的南竿鄉民曹常來,金門地方法院判賠292萬元,創下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賠償本縣首例。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連江縣
連江縣政府
日期
2014-12-00
藏品編號
004774682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福建省
來源
連江縣志‧103年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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