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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臺北縣政府之行政組織,就臺北州接管委員會原有機構,依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公布「臺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分別歸併改組。置縣長一人,下置秘書室、總務科、民政局、財政科、教育科、建設局、警察局,並設第一、第二稅捐稽徵所。後增設會計室、衛生院。

中文題名
臺北縣政府之行政組織,就臺北州接管委員會原有機構,依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公布「臺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分別歸併改組。置縣長一人,下置秘書室、總務科、民政局、財政科、教育科、建設局、警察局,並設第一、第二稅捐稽徵所。後增設會計室、衛生院。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
日期
2013-11-00
藏品編號
004591151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新北市
來源
續修臺北縣志‧卷一‧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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