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家圖書館 | 關於本站 | 網站導覽 | 合作夥伴 | English
首頁 >

臺灣大事記要

環保署宣布,自199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垃圾收費制度」,以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規定第1年每戶每月約分擔40元,約為目前垃圾處理收費標準3倍左右。

中文題名
環保署宣布,自199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垃圾收費制度」,以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規定第1年每戶每月約分擔40元,約為目前垃圾處理收費標準3倍左右。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日期
2015-12-00
藏品編號
005027106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市
來源
《續修臺北市志》卷一‧大事紀
 聯絡我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