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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立法院3讀通過修正「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為「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並修正全文67條。此一法律的通過,在當時最重要的意義便是使得臺灣的各個政黨得到依法成立的依據,因此被認為是開啟了臺灣政黨政治的新紀元。

中文題名
立法院3讀通過修正「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為「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並修正全文67條。此一法律的通過,在當時最重要的意義便是使得臺灣的各個政黨得到依法成立的依據,因此被認為是開啟了臺灣政黨政治的新紀元。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日期
2015-12-00
藏品編號
005027106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市
來源
《續修臺北市志》卷一‧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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