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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內政部令」:將「勞工教育實施辦法」、「勞工教育輔導委員會組織規程」、「勞工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規程」、「勞工教育施教中心設置辦法」、「勞工教育示範中心設置辦法」、「勞工教育科目及時數準則」合併修正並通過為「勞工教育實施辦法」。立法院3讀通過「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3讀通過修正「國民體育法」,推廣全民體育,以達強身強國目標。

中文題名
「內政部令」:將「勞工教育實施辦法」、「勞工教育輔導委員會組織規程」、「勞工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規程」、「勞工教育施教中心設置辦法」、「勞工教育示範中心設置辦法」、「勞工教育科目及時數準則」合併修正並通過為「勞工教育實施辦法」。立法院3讀通過「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3讀通過修正「國民體育法」,推廣全民體育,以達強身強國目標。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日期
2015-12-00
藏品編號
005027106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市
來源
《續修臺北市志》卷一‧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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