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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針對原本陸生在臺不能打工,教育部發布解釋令從寬認定,如為課程、論文研究的一 部分,或是畢業條件、所有學生一體適用,陸生就能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鐘 點費,即日起實施,至於校外打工仍然禁止。

中文題名
針對原本陸生在臺不能打工,教育部發布解釋令從寬認定,如為課程、論文研究的一 部分,或是畢業條件、所有學生一體適用,陸生就能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鐘 點費,即日起實施,至於校外打工仍然禁止。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新北市
國家教育研究院
日期
201602
藏品編號
005020067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來源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民國1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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