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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教師待遇條例》三讀通過,私校教師加給均「準用」公校規定,明訂教師待遇分本薪、加給、獎金 3 種。若私校違反規定,得連續開罰 10 至 50 萬元,至改善 為止。

中文題名
《教師待遇條例》三讀通過,私校教師加給均「準用」公校規定,明訂教師待遇分本薪、加給、獎金 3 種。若私校違反規定,得連續開罰 10 至 50 萬元,至改善 為止。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新北市
國家教育研究院
日期
201701
藏品編號
005072643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來源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民國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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