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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行政院核定自 99 年 12 月 25 日起,臺北縣改制為 「新北市」、臺中縣與臺中市合併改制為「臺中市」,臺南縣與臺南市合併改制為「臺南市」,高雄縣與高雄市合併改制為「高雄市」。為辦理當 年度各該直轄市之選舉,臺北縣選舉委員會改制 為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臺中縣(市)、臺南縣 (市)、高雄縣市選舉委員會合併改制為臺中市 選舉委員會、臺南市選舉委員會、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中文題名
行政院核定自 99 年 12 月 25 日起,臺北縣改制為 「新北市」、臺中縣與臺中市合併改制為「臺中市」,臺南縣與臺南市合併改制為「臺南市」,高雄縣與高雄市合併改制為「高雄市」。為辦理當 年度各該直轄市之選舉,臺北縣選舉委員會改制 為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臺中縣(市)、臺南縣 (市)、高雄縣市選舉委員會合併改制為臺中市 選舉委員會、臺南市選舉委員會、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類型
大事記要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來源
中央選舉委員會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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