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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勞動基準法縮短法定工時相關修正條文正式施行。修正重點包括: 縮短法定正常工時為每週 40 小時、提高出勤紀錄保存年限至 5 年並提高罰則,此外,增訂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於 1 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時間等規定。

中文題名
勞動基準法縮短法定工時相關修正條文正式施行。修正重點包括: 縮短法定正常工時為每週 40 小時、提高出勤紀錄保存年限至 5 年並提高罰則,此外,增訂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於 1 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時間等規定。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中華民國勞動部
日期
20160509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來源
105年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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