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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議會推派何毓文、曾順爐、吳伯華三位議員為代表,向石油公司 洽商天然氣售價照原價收費,籌建孔廟,正式成立委員會,推定 林為春縣長為主任委員,楊實發、劉濶才、沈珮錄、吳德稽列之 ,募捐經費五百萬元。

中文題名
議會推派何毓文、曾順爐、吳伯華三位議員為代表,向石油公司 洽商天然氣售價照原價收費,籌建孔廟,正式成立委員會,推定 林為春縣長為主任委員,楊實發、劉濶才、沈珮錄、吳德稽列之 ,募捐經費五百萬元。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苗栗市
苗栗縣政府
日期
1983
藏品編號
002409940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苗栗縣
來源
苗栗縣志 卷五:大事記;卷六;志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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