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家圖書館 | 關於本站 | 網站導覽 | 合作夥伴 | English
首頁 >

臺灣大事記要

省府核定苗栗縣之苗栗、竹南、頭份、後龍、通霄、苑裡、南庄 、銅鑼、三義、公館、大湖、卓蘭等十二鄉鎮,於四十九年內, 實施都市建設。

中文題名
省府核定苗栗縣之苗栗、竹南、頭份、後龍、通霄、苑裡、南庄 、銅鑼、三義、公館、大湖、卓蘭等十二鄉鎮,於四十九年內, 實施都市建設。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苗栗市
苗栗縣政府
日期
1983
藏品編號
002409940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苗栗縣
來源
苗栗縣志 卷五:大事記;卷六;志餘
 聯絡我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