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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未在規定期限內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除與處理情形的業者「市 環保局即日起落實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取締未依規定申 請業報,處分六萬到十五萬元不等罰鍰。

中文題名
未在規定期限內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除與處理情形的業者「市 環保局即日起落實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取締未依規定申 請業報,處分六萬到十五萬元不等罰鍰。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基隆市
基隆市政府
日期
2003
藏品編號
002529769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基隆市
來源
重修基隆市志 卷首 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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