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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縣議會通過「宜蘭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7月2日縣府擬定「宜 蘭縣樹木保護自條例」,規定經公告受保護之樹木,不得任意傷 害,違者將處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款,首創國內由地方政 府自訂法規保護珍貴樹木的先例。(《宜蘭文獻雜誌》42:201; 《宜蘭文獻雜誌》44:183;49:178)

中文題名
縣議會通過「宜蘭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7月2日縣府擬定「宜 蘭縣樹木保護自條例」,規定經公告受保護之樹木,不得任意傷 害,違者將處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款,首創國內由地方政 府自訂法規保護珍貴樹木的先例。(《宜蘭文獻雜誌》42:201; 《宜蘭文獻雜誌》44:183;49:178)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宜蘭縣宜蘭市
宜蘭市公所
日期
2003
藏品編號
002836608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宜蘭縣宜蘭市
來源
宜蘭市志大事記 (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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