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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行政長官公署為破除日本統治觀念,公佈各縣市街道名稱改正辦 法,先頒發臺北、基隆、高雄3市政府遵辦:規定於當地縣市政府 成立後兩個月內,應將所有街道之日本名稱,一概改正為發揚中 華民族精神或紀念國家偉人之名稱。

中文題名
行政長官公署為破除日本統治觀念,公佈各縣市街道名稱改正辦 法,先頒發臺北、基隆、高雄3市政府遵辦:規定於當地縣市政府 成立後兩個月內,應將所有街道之日本名稱,一概改正為發揚中 華民族精神或紀念國家偉人之名稱。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宜蘭縣宜蘭市
宜蘭縣宜蘭市公所
日期
2003
藏品編號
002836606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宜蘭縣宜蘭市
來源
宜蘭市志大事記 (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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