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家圖書館 | 關於本站 | 網站導覽 | 合作夥伴 | English
首頁 >

臺灣大事記要

地方制度法公布,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政府得就其 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三重市公 所及市代會的自治權責也隨之調整。

中文題名
地方制度法公布,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政府得就其 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三重市公 所及市代會的自治權責也隨之調整。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縣三重市
臺北縣三重市公所
日期
2005
藏品編號
002968086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縣三重市
來源
三重市志續編
申請清單
 聯絡我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