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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十一年~十三年(一八三一~一八三三),澎湖通判將鏞募得三千五百八十 五文做為澎湖民眾之賑恤基金,二年後發出支領單據六十九張給各澳總理七 十三人(小澳二張、大澳一張),將所得利息在年尾交官,遇凶年買薯絲以 濟民食。

中文題名
十一年~十三年(一八三一~一八三三),澎湖通判將鏞募得三千五百八十 五文做為澎湖民眾之賑恤基金,二年後發出支領單據六十九張給各澳總理七 十三人(小澳二張、大澳一張),將所得利息在年尾交官,遇凶年買薯絲以 濟民食。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澎湖縣
澎湖縣政府
日期
19910420
藏品編號
001158253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澎湖縣
來源
澎湖縣志 雜志(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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