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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本市監理處為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嚴格執行交通管理規定,凡違規被告發不到案受罰者,將予以吊扣駕駛執照或汽車牌照之處分。

中文題名
本市監理處為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嚴格執行交通管理規定,凡違規被告發不到案受罰者,將予以吊扣駕駛執照或汽車牌照之處分。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高雄市
高雄市文獻委員會
日期
199806
藏品編號
002410066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高雄市
來源
續修高雄市志 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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