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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以廳告示第十六號,發布廢除高臺、川端、加拿水、泉、茅坂、「 」、月眉、崁頂、溪間、岩見、見晴、瀧下、不破等十三個駐在所,並新設 佳保、「(下馬谷)」、二見、霧鹿等四個駐在所。

中文題名
以廳告示第十六號,發布廢除高臺、川端、加拿水、泉、茅坂、「 」、月眉、崁頂、溪間、岩見、見晴、瀧下、不破等十三個駐在所,並新設 佳保、「(下馬谷)」、二見、霧鹿等四個駐在所。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東縣
臺東縣政府
日期
200108
藏品編號
002372231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台東縣
來源
臺東縣史‧大事篇(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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