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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以臺東廳訓令第5號,公布判任官定員如下:視學1人,屬16人,警部12人, 技手6人,警部補14人,稅務吏4人,森林主事5人,共計58人。配置於庶務 課、警務課、稅務課、臺東支廳、里壠支廳、新港支廳、大武支廳和岩灣浮 浪者收容收。

中文題名
以臺東廳訓令第5號,公布判任官定員如下:視學1人,屬16人,警部12人, 技手6人,警部補14人,稅務吏4人,森林主事5人,共計58人。配置於庶務 課、警務課、稅務課、臺東支廳、里壠支廳、新港支廳、大武支廳和岩灣浮 浪者收容收。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東縣
臺東縣政府
日期
200108
藏品編號
002372231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台東縣
來源
臺東縣史‧大事篇(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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