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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以臺東廳訓令第22號,公布改正明治38年2月臺東廳訓令第4號「保甲條例施 行細則取報手續」。

中文題名
以臺東廳訓令第22號,公布改正明治38年2月臺東廳訓令第4號「保甲條例施 行細則取報手續」。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東縣
臺東縣政府
日期
200108
藏品編號
002372231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台東縣
來源
臺東縣史‧大事篇(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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