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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以勅令第26號公布廢除「國語傳習所官制」,同時以勅令第27號發布有關番 人子弟就學公學校法令。依此法令,臺灣總督依地方狀況得設番人就學之公 學校,不收學費,經費得以地方稅支辦,且不必按照「臺灣公學校令」第一 條規定呈請認可。自明治三十八年四月一日起實施。

中文題名
以勅令第26號公布廢除「國語傳習所官制」,同時以勅令第27號發布有關番 人子弟就學公學校法令。依此法令,臺灣總督依地方狀況得設番人就學之公 學校,不收學費,經費得以地方稅支辦,且不必按照「臺灣公學校令」第一 條規定呈請認可。自明治三十八年四月一日起實施。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東縣
臺東縣政府
日期
200108
藏品編號
002372231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灣省
來源
臺東縣史‧大事篇(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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