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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行政長官公署為破除日本統治觀念,公布各縣市街道名稱改正辦法,先頒發 臺北、基隆、高雄三市政府遵辦;規定於當地縣市政府成立後兩個月內,應 將所有街道之日本名稱,一概改正為發揚中華民族精神或紀念國家偉人之名 稱。

中文題名
行政長官公署為破除日本統治觀念,公布各縣市街道名稱改正辦法,先頒發 臺北、基隆、高雄三市政府遵辦;規定於當地縣市政府成立後兩個月內,應 將所有街道之日本名稱,一概改正為發揚中華民族精神或紀念國家偉人之名 稱。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南投市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日期
19940630
藏品編號
001563492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灣省
來源
重修臺灣省通志 卷一 大事志 全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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