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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臺北市今起禁止人力三輪車通行。凡擁有人力三輪車居民於一日前,向臺 北市警察局交通科報繳,有牌照的,以新臺幣一萬元收購,無牌照者,發 給一千元補償費。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第五科、第六科及肉品市場管理處裁撤 ,另合併成立市場管理處,掌理臺北市各類市場的規劃、興建及管理作業。

中文題名
臺北市今起禁止人力三輪車通行。凡擁有人力三輪車居民於一日前,向臺 北市警察局交通科報繳,有牌照的,以新臺幣一萬元收購,無牌照者,發 給一千元補償費。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第五科、第六科及肉品市場管理處裁撤 ,另合併成立市場管理處,掌理臺北市各類市場的規劃、興建及管理作業。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
日期
198906
藏品編號
001168752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市
來源
臺北市志卷首下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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