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溫義,雲林西螺人,廖承丕三子。1923年公學校第一名畢業,進入淡水中學就讀一年,轉往日本同志社中學,1927年進入南京金陵大學就讀理工。1932年赴美,進密西根大學,翌年得碩士學位。旋又入俄亥俄大學,1935年獲化工博士學位元。不久,與美國出生的李惠榮結婚,李女之父為廣東人,當牧師,母親是英國人。1936年到中國,擔任浙江大學工學院教授兼主任,出版《臺灣糖業之研究》。1937年任軍政部兵工署上校技正。1940年任香港銀行團鑑定技師。隨後返臺,歷任大承興業、大承物產、永豐及臺灣埤業諸公司董事長,並兼任一些社團之職務。1945年8月大戰結束,臺灣光復,任國民政府東南長官公署工礦處簡任技正,兼臺北市工務局長及工礦處接收委員。次年辭工務局長職,改兼任臺北市公共事業管理處長,並創立「臺灣民族精神振興會」,自任會長,又組「臺灣憲政會」,翌年初又創刊《前鋒》雜誌。而憲法公佈後,表示參與政治之濃厚興趣,唯參與參政員選舉高票落選,競選制憲國代又告落選,乃成立「自治法研究會」。二二八事件後遭通緝,亡命香港。是年在港成立「臺灣再解放同盟」(The Formosan League for Re-emancipation),並向聯合國提出請願書,主張臺灣暫由聯合國託管,再公民投票決定歸屬。1950年潛赴日本,組「臺灣民主獨立黨」,任主席;因非法入境,被拘禁於巢鴨監獄七個月。1955年9月在東京成立「臺灣共和國臨時議會」,任名譽會長;翌年二月又成立「臺灣共和國臨時政府」,自任「大統領」。其後並曾連任,組臺獨統一戰線,四處活動,為海外臺獨運動之巨擘。唯因不獲美日等國支援,組織內部又告分裂。1965年(民國五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宣佈放棄臺獨運動返臺。政府當即發還其被查封上億元之家產,並釋放其被判死刑之姪兒史豪與同志黃紀男等。隨後並出任曾文水庫及臺中港籌建委員會副主委,以及華南銀行常駐監察人。1986年5月病逝臺北。(郭啟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