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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碑碣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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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橋涵口示禁碑記

3.141.193.158
中文題名
南河橋涵口示禁碑記
類型
拓片
主題
碑碣拓片
題名碑
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
描述
碑碣原文:南河橋涵口示禁碑記 署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裕,為獨力修造等事。 本年貳月貳拾捌日,蒙本府憲熊批:據職員石時榮稟稱:「榮住頂南河經商,歷年糖貨棧貯街內亭下。緣街外南河橋原係杉木蓋□,□□多年。行旅咨嗟,不宜久廢。榮獨備資,購買磚石,河底定基,改造石橋,冀垂永遠。橋之東畔,毗連涵口,夜間每有盜賊□涵入街偷竊。榮即一併建用大杉木板,鋪密涵口,不特可弭盜賊,而且可杜填塞污穢。茲修完固,計費番銀八百多□,悉榮獨立支理。查此橋涵,城中遠近潦水,從此而出;東接府第枋橋頭,南通上、下橫街,北納關帝港,眾派溝流總歸□涵,奔流入海。前因河底積糞,淋雨夜降,涵口擁塞,水漲盈丈,城垣崩倒,是其左證。因思此地雖將杉木蓋密,眼前無患;日久防疏,難免無堆積糞土之病;且杉木易朽,涵口何能仍通?欲得萬全,此處必頂蓋搭小屋,遮蓋其上,不特可杜污穢;併為夜間街衢防守處所,庶亭下棧貯亦可無虞。此為思患預防,合亟瀝稟。伏乞仁憲大人,恩准行縣示禁橋涵左右餘地,毋許仍前堆積糞穢;涵口蓋密之處,准榮蓋搭小屋,以便防守,公私均有稗益。沾感!切叩」等情。蒙批:「據稟南河橋頹壞,經該職員獨立捐修,改用磚石,其橋東涵口用木密蓋等情,均於地方有益。仰臺灣縣即行出示嚴禁:居民人等,毋許在橋涵左右堆積糞穢;仍准於涵口蓋密之處,搭寮防守;並著勒石永禁,以垂久遠」等因。 蒙此,除遵照憲批,准該職員在於涵口蓋密之處搭蓋寮屋防守,並著勒石永禁、以垂久遠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處附近街衢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毋許在於橋涵左右餘地堆積糞穢,以資宣洩,而固城垣;倘敢故違不遵,一經察出,或被指稟,定即差拏,從嚴究辦,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拾玖年三月 日立石。
本件碑記旨在給示台灣府城南河橋附近居民知悉,不許在橋與涵口左右餘地堆積糞穢,以資城中遠近潦水宣洩,鞏固城垣;又准於涵口蓋密之處,搭寮防守,並勒石示禁,以垂久遠。文中「署台灣縣正堂裕」,即指台灣縣知縣裕祿;「本府憲熊」,即指台灣府知府熊一本。碑文曾收錄於「南碑集成」、「碑林圖志」。
花岡岩
原碑無題,邊框花飾
出版地點:台北市
出版者: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輯稿/撰寫:何培夫
攝影者:晏錦文
出版時間:1999
第二排第七位
日期
清道光
道光十九年三月
1839
色彩
黑白
數量
1
尺寸
縱:186公分
68公分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台南市中區
中區南門路 大南門碑林
語言
中文
來源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拓片底片
本批碑碣拓片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
原件典藏單位(者)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著作權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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