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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碑碣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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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宮公業示禁碑記

點閱次數:1322
不開放授權
216.73.216.106
中文題名
興安宮公業示禁碑記
類型
拓片
主題
碑碣拓片
廟宇
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
描述
碑碣原文:賞戴花翎即補清軍府代理中路撫民理番鹿港海防總捕分府龍,為刊立石碑事。 案据鹿港興安宮董事王坤生等稟稱:「窃興安宮者,建自開臺之初,歷有年所。落成之後,置有厝屋柒座,為宮內公業;租賃之款,以作年間祭祀之資。先人設立,後輩相傳,辦理無異。該厝屋基址坐落、四至,前有墾單契据;因戴逆亂後,遺失無餘,僅存簿据為憑。惟近年來,宮內公業,多被土人覬覦,生心圖佔。已往者寔難追究;現存柒間,開單呈電。若不急行稟請給照,恐將來被佔,則祭祀將廢耳。生等均居海外,無不仰沾恩澤。伏乞府念天上聖母祭祀之公業,恩准給予執照;並乞飭承存案,以垂永遠。俾土惡不敢生心覬覦,生等不勝感激之至,切叩」等情。 据此,當經飭据差查稟覆前來,除給發執照外,合立石碑。為此,碑仰閤屬軍民人等知悉;爾等凡有承稅應納興化宮公置地基店屋租稅,遵照認向本宮值年董事承稅;毋得私授短折,藉端阻撓以及持強抗霸。該董事亦宜秉公收稅,辦理宮內春秋祭祀;不許侵漁尅扣,致廢公事。自立碑之後,倘敢不遵,一經察出或被指稟,即嚴拏追賠,決不姑寬。凜之,毋違!此碑。 董事王坤生、陳山、陳興旺、□□□等。 計開店屋住址: 廟後對面店屋一座,直進至尾,天井具全。 廟後左畔店屋一座,二進;天井、樓具全。 廟後右畔店屋一座,二進;天井、廚房具全。 廟前右邊店屋一座,二進。 猪仔市店屋,三橺毗連;內有勒碑為據。 光緒十三年十月 日給。
興安宮主祀天上聖母,為鹿港三座媽祖廟之一。本件碑記係清光緒十三年(西元一八八七年)鹿港同知龍景惇給立告示,嚴禁侵佔興安宮祭祀公業,依租納稅;董事亦宜秉公收稅,辦理宮內春秋祭祀。文末開列宮屬店屋住址、勒碑為據。碑文曾收錄於「中碑集成」、「明清碑碣選集」。
花崗岩
原碑無題,額刻「奉憲勒碑」四字
出版地點:台北市
出版者: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輯稿/撰寫:何培夫
攝影者:晏錦文
出版時間:1999
三川殿左壁
日期
清光緒
光緒十三年十月
1887
色彩
黑白
數量
1
尺寸
縱:184公分
86公分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彰化縣鹿港鎮
彰化縣鹿港鎮長興里中山路89號 興安宮
語言
中文
來源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拓片底片
本批碑碣拓片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
原件典藏單位(者)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著作權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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