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家圖書館 | 關於本站 | 網站導覽 | 合作夥伴 | English
首頁 >

典藏資源

>

臺灣碑碣拓片

回檢索結果

嚴禁越界築滷埕暨私晒取鹽碑記

點閱次數:1217
不開放授權
18.191.37.16
中文題名
嚴禁越界築滷埕暨私晒取鹽碑記
類型
拓片
主題
碑碣拓片
題名碑
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
描述
碑碣原文:特受福建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仝,泐為示禁事。 照以道光二十五年六月颱風大作,洲北場被水沖坍。□□□□據該場管事甲、晒人等稱:「有北門嶼海埔,稟請移建場埕。其中有王象民□□□□□□□□□□□建埕。」並據民人陳世英等呈稱:「該處有伊祖墳一穴,恐被佔□,請火定界。」當經批示嘉義縣王廷幹、侯補縣劉公澎會勘詳議,場同管事中洲莊人民陳世英等前請該處逐一履勘。以二比所繳契字界地不清,飭丈;東至□□□□□,西至瀨東場,南至林投山草埔,北至海岸,約共七里。南畔有陳家祖墳三穴,前□除三百弓歸陳家守墳,標記定界,不准侵越;其餘仍係無主海埔,堪以建築塩埕一百五十副,給圍護照前來。又經派為代理大武壠巡檢胡益源督辦。據□□□□以工□□□,陳姓守墳毋須三百弓曠地,以致滷埕迫促。後越過三十弓,以二百七十弓改為守墳;餘地溢出,以資添築滷埕之用。陳世英等悅從。隨即定界,□□□□□□大憲在案。 查陳姓墳界旣與洲北盬埕毗連,□□□□必起爭端,合亟立石示禁。為此,示仰洲北場各界晒及中洲庄陳姓人等應悉;自示之後,旣有官定界址,爾等甲晒,務將男婦老幼各自約束,不許越界侵佔陳姓墳埔林木,□□界石及私自移徒埕地,希圖增濶,致滋弊端!陳姓人等亦不許□以立石外低漥塩埔把取塩塗,私煎私晒,以及蓄水泛濫,貽害場埕。永遠和好。□□□□。如敢故違,許□□□指名稟究,盡法嚴辦。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道光丁未年仲秋 日立。
本件碑記係清道光二十七年(西元一八四七年)臺灣府知府仝卜年給立告示,勘定陳姓祖墳與洲北塩場界址,不許雙方越界擴地與私煎私晒,以杜弊端,永遠和好。碑文曾收錄於「臺南縣志」、「南碑集成」;前者題作「洲北場定界示禁碑」,後者題作「府正堂仝示禁碑記」。
花崗岩
原碑無題,額刻「府正堂 示」五字
出版地點:台北市
出版者: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輯稿/撰寫:何培夫
攝影者:晏錦文
出版時間:1999
未立,置於廟後花園地面
日期
清道光
道光二十七年八月
1847
原件與否
複製品
立體資料-拓片
色彩
黑白
數量
1
尺寸
縱:109公分
62公分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台南縣學甲鎮
學甲鎮光明里中洲315號 惠濟宮
語言
中文
來源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拓片底片
本批碑碣拓片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
原件典藏單位(者)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著作權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申請清單
 聯絡我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