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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碑碣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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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直保新建明志書院碑

點閱次數:2931
不開放授權
216.73.216.106
中文題名
興直保新建明志書院碑
類型
拓片
主題
碑碣拓片
教育
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
描述
碑碣原文:粵惟世道之昌,迺極文明之盛,國家奄有九有。百二十餘年列聖相承,治隆化治。皇帝孕虞育夏、甄殷陶周,甫飭戎車、拓疆萬里,神武丕著、文德彌昭,五緯珠聯、二紀璧合,光被四表、瑞應乾垣,寓內同文、海外有截。興直保者,遠隸臺灣、僻居淡北、風土秀美、氣象鬱蔥,□俊萃臻、弦歌聿起,向文慕學、實繁有徒。夫結想業精,不如居肆;馳怌室遠,莫若驅鑣。使鼓篋者樂群,擔簦者時衎;刱興講席,詎巨緩圖。志在聖賢,義利不淆于慮;志存經濟,王霸必究其原。爰標「明志」之名,冀成志遠之器。 於戲!往昔荷蘭鳩據、鄭氏螘爭,斯固虎狼之窟宅、鯨鯢之淵藪也。今則海不揚波,野皆樂土。易戰攻以禮樂,化甲胄為詩書;摩義漸仁,山川生色。聖朝愷澤之敷、□教之遠,載稽史冊,未或前聞,倚與盛哉! 余備位台衡,恭膺節□;遙遙臺海,賜履及焉!樂觀書院之成,有拜手颺言與多士□歌太平之化而已。是舉也,舍宅捐租,永定貢生胡罩猷功不可泯。書以為來者勸。 □乾隆貳拾玖年歲次甲申孟夏,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兵部尚書兼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加一級楊撰。 計開佃田租石總收除外,所立規條列明于後: 一、佃胡旭盧等二十七名,共耕田八十甲零四厘三毫一絲,共租粟六百零六石九斗九升六勺,年納正供粟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三升九合,□丁耗羨銀共十兩三俴六分零,番地租粟二十三石三斗四在,社餉銀八兩三俴三分四厘。 一、 朱子春秋二祭,每年應貼谷二十石。 一、延師束金每年議谷一百二十石。 一、董事辛勞每年議谷三十二石。 一、修葺房屋每年議谷三十石,以為經費;俟將來房屋增添,另議酌增。 一、童冠膏火每年上下二季,除額費外,餘剩穀石照人數均分□石。 一、租谷每年上下二季,谷要乾淨量交,不淂盧濕。 一、租斗照依布司頒給倉斗平大,不得大小。 一、佃交租谷,每斗用斗蓋,蓋平不得將尖不蓋。 一、二十七佃田經丈定租已核寔,永遠不得加減。 一、 義學竹圍內,一口池塘之水原灌義學面前田畝,雨晴聽佃蓄水,不淂藉養魚阻擋。 給彰化縣上淡水義學立碑。
依據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卷八「學校」所載:「明志書院,在竹塹城北興直莊夾龜崙、八里坌兩山之間,舊永定貢生胡焯猷宅;乾隆二十八年捐置義學,署同知胡邦翰詳建書院。」卷二十二「藝文志(三)」並收錄楊廷璋所撰「明志書院碑記」。 本件碑記即係清乾隆二十九年(西元一七六四年)閩浙總督楊廷璋所撰,讚頌義理、推崇文教,文多高雅、詞必用典;並記胡焯猷功績,以勸後來者。然碑文與府志所錄者互有出入,或增或損、或誤或漏;碑文之末開列學田收租與管理規條,更為府志所錄者無。「北碑集成」則依原碑抄錄,雖有小誤,無傷大雅。 其後,乾隆四十六年(西元一七八一年)淡水同知成履泰將明志書院移建廳治(即今新竹市),舊址留為租館。陳培桂「淡水廳志」詳載移建事蹟,並備租息與章程;也收錄楊氏所撰碑記,卻是援引府志而已。「新竹縣采訪冊」則收錄光緒十八年(西元一八九二年)「重修明志書院碑」,惜今已失,而「北碑集成」亦據以抄錄。
觀音山石
額刻碑題
出版地點:台北市
出版者: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輯稿/撰寫:何培夫
攝影者:晏錦文
出版時間:1999
正殿左壁
日期
清乾隆
乾隆二十九年四月
1764
原件與否
複製品
立體資料-拓片
色彩
黑白
數量
1
尺寸
縱:130公分
67公分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臺北縣泰山鄉
泰山鄉新明村明志路二段276號 明志書院
語言
中文
來源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拓片底片
本批碑碣拓片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
原件典藏單位(者)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著作權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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