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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碑碣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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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表楊氏節孝諭文

點閱次數:969
不開放授權
18.221.95.53
中文題名
旌表楊氏節孝諭文
類型
拓片
主題
碑碣拓片
示諭
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
描述
碑碣原文:署福建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葉,為恭錄道憲吳,具奏淡防廳詳請各保分別民婦節孝行知事。 照得本年十月二十六日抄蒙總督部堂馬、巡撫部院李會奏民婦節孝,於本年二月初七日抄出,奉上諭禮部尚書董,呈冊奏明各廳縣民婦節孝施恩察核,奉旬恩賞旌表掛匾,准入節祠春秋配享祀典、流芳奕世。欽遵道、府、廳、縣各憲,存冊存案。即便諭仰黃府天賢之妻節孝楊氏大宜人子孫收執存照。此諭毋違,凜遵。右給黃府天賢之妻楊氏大宜人,准此。 同治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給。 昭和二年五月五日苗栗街堂侄孫黃文祖、(黃)欽日依原札敬勒。
依據陳培桂「淡水廳志」卷十「列女」記載:「楊氏,內麻莊桂華女、□裏黃天賢妻,年二十四夫殁;數日,以死殉之。同治九年事。」又,沈茂陰「苗栗縣志」據此引錄。 本件碑記係日據昭和二年(西元一九二七年)黃天賢侄孫抄錄清同治七年(西元一八六八年)旌表楊氏的諭文,勒碑紀念。文中所指「臺灣府正堂葉」,即臺灣府知府葉完元;「道憲吳」,即臺灣兵備道吳大廷。又,「淡水廳志」所指「同治九年事」,與碑文所記年代不同;查考葉、吳任職時間,得知同治九年應屬誤筆。另文中所指「大宜人」應係「太宜人」的誤刻。
觀音山石
原碑無題,額刻雙龍拱聖旨紋飾,邊框花飾
出版地點:台北市
出版者: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輯稿/撰寫:何培夫
攝影者:晏錦文
出版時間:1999
坊右後方
日期
日治時期
昭和二年五月
1927
原件與否
複製品
立體資料-拓片
色彩
黑白
數量
1
尺寸
縱:186公分
80公分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苗栗縣苗栗市
苗栗市福星山公園 賴氏節孝坊
語言
中文
來源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拓片底
本批碑碣拓片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
原件典藏單位(者)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著作權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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