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謹字懷樸,河南省人,道光17年(1837)來臺擔任鳳山知縣,在其任內倡導修築水圳,利用下淡水溪(今高屏溪)水利灌溉鳯山地區農田,完工後臺灣知府熊一本將水圳命名為「曹公圳」。道光21(1841)年曹謹升任淡水同知,招募勇丁,在雞籠及大安港成功抵禦鴉片戰爭來犯英軍,至道光26年(1846)卸任歸鄉。咸豐10年(1860)鳳山縣民為感念其功德,在縣城鳳儀書院旁建立曹公祠奉祀,明治44年(1911)拆遷重建,其址位於今鳳山市曹公路上,民國81年(1992)升格為曹公廟,原奉祀之長生牌位也改為曹公神像。
明信片上並印有曹公祠由來。
在東京神田印製
同組明信片現存三張,分別為藏品編號002417331明信片「曹公真跡」、藏品編號002417332明信片「曹公圳九曲堂取水口堰堤」、藏品編號002417334明信片「高雄州公共埤圳曹公圳曹公祠全景(在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