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位於屏東縣車埕鄉與牡丹鄉交界處,為牡丹鄉的入口。同治13年(1874),日本政府以1871年之「牡丹社事件」為由,(案:即琉球宮古島民69人因颶風漂流至滿州鄉八瑤灣上岸,誤入牡丹社及高士佛社領地,其中54人被殺,日軍設有54人墓誌之。)以「保護藩民」之名義,遣陸軍中將西鄉從道(1843-1902)率兵於今射寮海岸登陸,沿四重溪河谷攻擊牡丹社,而牡丹社、茄芝萊社、高士佛社住民則據石門隘口抵抗,與日軍激戰,石門因而有古戰場之譽。
碑文內容「明治四年十一月,我琉球蕃民遇颶破舩漂到臺灣蕃境,悞入牡丹賊,為兇徒所殺,死者五十四人。五年,琉球蕃王具狀以 聞 天皇震怒,命臣從道往問其罪,今茲四月,候騎先發,諸軍次之,蕃人草壺相迎,獨牡丹高士滑等兇徒不下。五月擊兇徒於石門,斃巨酋阿碌父子以下三十餘人。六月我兵三道並進,屠其巢窟。九月牡丹高士滑等餘類請罪轅門。初琉人之遇害也,有廣東流泯鄧天保者,痛其非命、拾收遺骸,即葬之雙溪口,後移之統領埔,茲重修舊墳,建石表之,以敘其略云。 明治七年十一月大日本陸軍中將西鄉從道建之。」
東京印刷株式會社印行。
戳記「臺灣總督府始政第十三回 臺北 41-6-11」
187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