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在清代為臺灣府所在,雍正元年(1729)始築木柵為城,並設7個木造城門,分別為大東門、大南門、大北門、大西門、小東門、小南門、小北門,之後又在木柵外種植莿竹、並在小南門及小北門上設置大砲以為防禦。乾隆元年(1736)將木造城門改成石造城樓,乾隆40年(1775)在西面加築小西門,乾隆53年(1788)因民亂頻起,將木柵改為土城,道光15年(1835)又築外郭、並植莿竹以為防護。至日治時期,日人為了實施市區改正,而將大部份城牆與城門拆毀,僅餘大南門、大東門、小西門保存下來。
明信片附有說明「大北門(停車場以北二丁遠) 乾隆元年開始將木柵改為石造城門,共有七座城門,每座城門門週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之後數次改建修繕,今日所存遺跡能讓人追思舊時壯觀。
照片中所見大北門又名拱辰門,為重簷歇山式城門,有月城,但已於日治時期拆毀。
在日本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