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方法院建於大正元年(1912),為總督府營繕課小野木孝治及森山松之助所設計,其址原為清代馬兵營舊址,在式樣上,台南地方法院具有巴洛克風格,為臺灣現存唯一一棟日治時期大型地方法院建築,為二級古蹟。由於面積不敷使用,法院已另覓地重建,原建築的高塔已拆除,而建築成為司法博物館預定地。(參考資料:司法博物館網頁,http://www.judicial.gov.tw/museum/)
日治初期臺南設縣轄理,縣廳設於清代臺灣分巡道按察使之巡道署(今臺南市永福國小校址),至大正5年(1916)位於幸町的新廳舍落成啟用。此建築由森山松之助設計,屬馬薩式樣。二次大戰時受盟軍轟炸,嚴重損毀,光復後數次整修。大正9年(1920)地方制度調整,臺南廳舍改為「臺南州廳」,光復後亦作為臺南市政府之用,而市政府搬遷至新市政大樓後,原建築成為「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為國定古蹟。(參考資料:臺南市政府文化局,http://culture.tncg.gov.tw/in2.html)
照片拍攝角度同藏品編號002417239明信片「臺南市街的一部份(望向臺南州廳與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