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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碑碣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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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議嚴禁惡習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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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放授權
216.73.216.97
中文題名
公議嚴禁惡習碑記
類型
拓片
主題
碑碣拓片
廟宇
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
描述
碑碣原文:仝立禁牌人海山保大科崁業林本源、墾(戶)陳集成、佃首江有源、通事蕭聯裕、總理張新潭、職員李廷標、監生鍾善敏、黃新興、暨庄耆等。 窃思惡習除則人心正,弊竇革則風化端。緣我崁庄自闢以來,仰沐王化,俗美風清。□來人心不古,世變風移,竟有無藉之徒私場設賭,引誘良家子弟、串謀局賭;輸固受其迫勒,贏亦難免其愆,尤害及身家,貽禍非淺。 事関風化,能不痛心!爰是鳩集紳耆、族長等,議定章程,演戲申禁。嗣後務宜互相懲戒、各習正業,倘不尊約束、仍蹈故轍,定即稟官究治,或嗚眾重罰,決不徇情!庶風俗依然淳美,人心歸于忠厚;斯勒於石,以垂永久。示□。 謹將規條開列: 一議:庄中有私場設賭致出禍端,將屋毀拆,無論賭輸賭贏者,一切不與。甚至有子弟被局賭賒賬、迫討難容,將家物、契券盜出典當,查何人承接立即追還,一体鳴眾公罰,或稟官究治,決不姑寬。 一議:庄中有窩藏匪類,查知,將屋毀拆、將人革出外庄,或稟官究治。 一議:流丐結党宿汙庙宇,香丁阻止,胆敢將石擊破庙宇,庄中演戲嚴禁。除疾、毀外,乞丐不許潛入境內,渡夫亦不許□過。如違,將渡夫革換,決不容情。 大清同治弍年歲次癸亥冬月 日,仝立禁牌。
大科崁庄(即今桃園縣大溪鎮)曾有私設賭場、引誘賭博與串謀詐賭的惡習,地方業戶林本源與仕紳耆老共議章程,勒石嚴禁賭博,並及庄中窩藏匪類與流丐宿污廟宇,時在清同治二年(西元一八六三年)。文中所舉禁約,必於庄中演戲而後申明嚴禁,當見昔日立約示禁的風俗。碑文曾收錄於「北碑集成」。
砂岩
原碑無題,額刻「公議嚴禁」四字
出版地點:台北市
出版者: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輯稿/撰寫:何培夫
攝影者:晏錦文
出版時間:1999
三川殿右壁
日期
清同治
同治二年冬月
1863
色彩
黑白
數量
1
尺寸
縱:103公分
51公分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桃園縣大溪鎮
桃園縣大溪鎮福仁里和平路100號 福仁宮
語言
中文
來源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拓片底片
本批碑碣拓片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提供
原件典藏單位(者)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著作權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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