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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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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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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題名

平侯
類型
人物
描述
字向邦,號石潭。福建漳州龍溪縣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六,隨父林應寅來臺,居新莊,傭於米商鄭谷家。得其信任,貸千金,使從商。平侯嫻熟書算,頗諳生意門道。時淡水河流域以米之運銷為貿易大宗,平侯即以販米為業,獲大利。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事件甫平,米價騰貴,尤獲大利。又與竹塹林紹賢合辦全臺鹽務,製造帆船,往來南北洋販賣,生意興隆,遂擁資數十萬。捐得縣丞;嘉慶十一年(1806)又捐得同知,分發廣西,任潯州通判、桂林同知、南寧知府、柳州知府等,凡七年,頗有政聲。其後為人所陷,雖因指陳政事,深中肯綮,為兩廣總督蔣攸銛所嘉許,然不安於位,遂於嘉慶十九年辭職,離任返臺。二十三年遷居大嵙崁(今桃園大溪)。道光初,他已是大租戶,為臺灣鉅富,曾回故鄉買地,為立祠堂,稱為林氏宗廟永澤堂。復拓桃仔園及噶瑪蘭之地。闢建三貂嶺道路,貫通新莊、艋舺至噶瑪蘭之道路。又設置義倉、學田、修葺文廟和海東書院。道光六年(1826)請建淡水城,捐資以成。十二年,嘉義張丙亂,官兵戡亂,曾助餉二萬兩,以此加道街。道光二十四年去世,年七十九。有子五人,長子國棟早逝,次為國仁、國華、國英,國芳,其中國華與國芳為實胤。他白手起家,在世年收租穀四十萬石,分財產時,特立五記號,曰「飲、水、本、思、源」,其中實胤之國華與國芳分佔本記與源記,合稱為「林本源」。這是板橋林本源家族之由來。唯板橋之林家花園並非其所建,乃其哲嗣國華、國芳及孫子維讓、維源所建。(張子文)
日期
1766—1844
來源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治時期
國家圖書館
民國92年12月
頁碼:238-239
《淡水廳志》卷九(中)列傳二先正,頁269。

林衡道口述《臺灣一百名人傳》之二三〈林平侯〉,正中,民87,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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