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豎石曰碑,古碑的起源有三種:一是立於皇宮中用來標識日影,以計算時間;二是立於宗廟前,用來拴繫祭祀用的牲畜;三是置於墓穴邊,用來牽引棺槨入葬。第一種「碑」發展至後世,也就是「日晷」;至於後二種「碑」因後來有人在「碑」上刻載宗廟世系或追述死者功德的文字,演變為後世所習見的紀事碑或頌德碑。
立碑題文,鐫石紀事,以昭示垂後,素為古今重視。上溯周代石鼓文、秦始皇刻石、東漢熹平石經與武梁祠石刻,以至歷代遺留數目豐碩的碑記,其作用不外乎述德、崇聖、嘉賢、表忠、旌孝、銘功、紀事等。後世的碑記一方面日益考究碑文的內容與文采,一方面對碑身、碑座加以美化修飾,集合文學、書法、雕刻的藝術,成為兼俱史料與藝術價值的研究題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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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碑又稱刻石,形式有二,即碑與碣。碑方而碣圓,碑有額而碣無額,碑有座而碣無座;但是臺灣多碑而少碣。臺灣碑碣的材質主要為石材,木板較為少見,日據時期以來則有磁磚或銅板等材質出現,成為碑碣的另類形式。碑座的形式有龜座、方座,有時直接嵌於牆壁而不置碑座。碑身形式以方形碑最為常見,少數以橢圓、四面柱、方尖柱、角錐狀、摩崖石刻等形式表現,呈現多元的碑碣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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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碑紀事的目的在於公告民眾周知,並傳諸久遠,因此古今立碑的地點大抵以明顯易見、堅牢穩固的場所為主。觀察今日臺灣碑碣的所在位置,主要有交通要津、寺廟祠堂、行政機關、文教中心、公墓塚地、田園埤圳與公園林地等場所,皆與立碑主旨有關或便於民眾觀看的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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