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碣概述  
序緒論

嚴禁破埤害課碑記
嚴禁破埤害課碑記  本碑係清道光七年(1827)彰化縣知縣李廷璧所頒告示,嚴禁不肖之徒破壞圳道,以維護灌溉、農作之順暢。今碑立於雲林縣農田水利會西螺管理處,深具維護水利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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