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使用很多的飾品如獸牙、珠串、銅鈴來裝扮自己,同時,又有一種裝飾習慣──對身體的「毀飾」來表達美感、榮耀等文化意涵,毀飾的形式主要有紋身、拔牙及穿耳等。 紋身可以說是最受外人注目的習俗,十七世紀末的文獻《裨海紀遊》即載:「斗尾岸番……既盡文身,復盡紋面,窮奇極怪,狀同魔鬼。」這斗尾岸番可能是指泰雅族人,女子亦紋身,故謂「番女繞唇吻皆刺之。」 台灣的泰雅、賽夏、排灣、魯凱、鄒及卑南等六族有紋身的習俗,刺紋的部位幾乎包含全身上下,不過,只有泰雅族與賽夏族在臉部施紋。 紋身不僅是為了求美觀,還有識別身份的意義,如泰雅族男性青年要參加過獵首的行動,女子要能織出一片布,才能紋面,也象徵已經成年,可以結婚。而不同社群的施紋方式亦可作為社群間的識別依據。 紋面有專門的人來施作,通常是女性,世代傳襲此一技術,紋面後,受紋者的父母會贈與酒、牲畜、鍋鼎等物,作為酬勞。 紋身通常在冬天舉行,一方面,天氣冷,傷口不易化膿,二方面,農閒時期,家人可以看護。以泰雅族為例,紋面時,紋面師使用木棒,棒上釘有金屬針六支或更多,將木棒按於施紋處,用木槌輕敲,皮膚受紋處即滲血,紋面師將流出的血拭去,抺上黑色鍋灰。紋面的成敗,以色澤是否濃亮為準,墨色鮮明,會被認為是美女,若認為色澤不佳,會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的施紋。 日本亦有紋身的風俗,但在十九世紀日本政府開始禁止人民紋身,佔領台灣後,台灣總督府在1913年下令禁止「北蕃刺墨」,北蕃指的是泰雅族。日本人認為泰雅族紋面的習俗與出草有關連,因為男性獵得人首才可紋面,於是日本在征服原住民部落的同時,也沒收紋面工具,逐步禁止紋面、出草等習俗,另一方面則推動原住民兒童教育,希望從思想層面根絕此一傳統。 泰雅族紋面的習俗大概在1940年代逐漸滅絕,甚至早在1910年代,已有人施行外科手術去除紋面的例子。 台灣原住民又有穿耳的習俗,《裨海紀遊》載:「男子競尚大耳,於成童時,向耳垂間各穿一孔,用篠竹貫之,日以加大,有大如盤,至於垂肩撞胸者。」亦即原住民在兒童時期即穿耳,用竹棒貫穿,以大耳為美。 泰雅、布農及鄒族另有拔齒的習慣,男女在某個年歲時,拔去左右門牙或犬齒,這種習俗同樣具有美觀、部族判別及成人等象徵。 本類圖片共有十五張圖片,前三張記載紋面過程,接著有十一張為紋面、穿耳的泰雅族男女,最後一張是拔牙的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