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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事記要

槍手代寫論文,教育部首度開罰 60 萬,高教司黃雯玲司長表示, 102 年修法通過《學位授予法》,可針對行為人裁罰 20 萬元至 100 萬元不等罰鍰;找人代寫之學生,屬實就撤銷學位學籍。

中文題名
槍手代寫論文,教育部首度開罰 60 萬,高教司黃雯玲司長表示, 102 年修法通過《學位授予法》,可針對行為人裁罰 20 萬元至 100 萬元不等罰鍰;找人代寫之學生,屬實就撤銷學位學籍。
類型
大事記要
出版
新北市
國家教育研究院
日期
201701
藏品編號
005072643
涵蓋範圍-地理
亞洲
來源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民國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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